学术课程和学位的完整性取决于授予学生的分数必须只反映他们自己的个人努力和成就的原则.
学生必须完成导师指定的作业,并对所提交的作业内容负责, 比如纸张, 报告, 考试, 还有其他工作. 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包括各种形式的抄袭和作弊.
剽窃
抄袭包括但不限于:
- 在没有适当署名的情况下,使用来源的原话.
- 剪切和粘贴电子从任何来源没有适当的信用.
- 在释义中使用与原文过于接近的措辞和/或句子结构.
- 使用全部或部分由他人创作的视觉图像而没有适当的署名.
- 买一篇论文,然后把它的任何部分都当作自己的.
- 借用一篇论文的任何部分,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而没有适当的信用.
- 在学术活动中伪造或捏造任何资料或引文.
作弊
作弊包括但不限于:
违反学术诚信的处分
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将由课程讲师在发现违规行为后的七个日历日内与学生一起处理. 课程教师必须通知学生违规行为.
在通知学生后,教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修改或降低已评分项目的等级/分数.
- 要求学生完成新的或额外的作业.
- 这门课的成绩是F. 导师在与导师的教务长协商后,只能给该课程打F分.*
教师必须发电子邮件给学生教务处 deanofstudents@furkid.net 他们的教务长:
- 这种情况不能在老师和学生之间解决, 包括 when the student files an appeal; and/or
- 每次老师给这门课的分数都是F. 如果提交了违反学术诚信报告,也应向学生提供一份副本.
*违反学术诚信的情况, 该课程的指定成绩F或FW优先于注册办公室收到的退课.
进一步纪律/学生行为准则
收到学术诚信违规报告后, 教务长和/或学生主任可以对学生提出指控,以寻求额外的纪律处分, 包括, 但不限于:
如果这样的指控被提出, 其余事项将根据学院学生行为准则的规定进行审理. 本政策中包含的其他程序将不适用, 并且该事件不能同时由学术诚信审查委员会审理.
学生通知和上诉程序
在收到导师的通知后,学生可以:
在学术诚信问题有结果之前,学生应在课堂上保持活跃. 如果课程讲师认为有必要采取额外的措施(例如, 如果学生的未决学术诚信违反是由于合作, 勾结, 或者这个学生很可能再次犯罪), 辅导员必须与学生教务处联系, 学生事务副主席, 或教务长/学术事务副校长决定是否有必要限制班级活动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如果是这样的话, 学生将有机会就是否应采取任何措施发表意见.
学术上诉覆核委员会
如果学生教务处收到学生对导师决定的申诉, 学术上诉审查委员会将收到上诉通知,并将开会审议. 学生教务长将通知学生和教师董事会听证会的日期和时间.
如果学生和/或教师不能出席, 委员会仍将根据违反学术诚信报告和违反学术诚信-学生申诉表上提供的信息考虑上诉.
学术上诉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学生主任, 与学生事务副校长和教务长/学术事务副校长协商, 是否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及导师最终决定.
学术上诉覆核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 教务长(主持)
- 从学术标准委员会中选出至少三名教员代表
- 学生领导委员会代表一名
- 书记官长或指定人员(当然担任)